對省十三屆人大一次會議第1065號關于進一步加大遼寧礦區周圍農田土壤污染治理建議的答復
- 發布時間:2018年0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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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省環境保護廳
遼環建復[ 2018 ]050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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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發人:李德民
對省十三屆人大一次會議第1065號建議的答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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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展超代表:
您提出的關于進一步加大遼寧礦區周圍農田土壤污染治理的建議收悉,現答復如下:
土壤是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的物質基礎,土壤質量關系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加大土壤環境保護是推進生態文明建設和維護生態安全的重要內容。代表反映的問題,指出了當前我省在土壤污染防治中面臨的困難和需解決的問題。建議非常具有建設性,對于我省全面推進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建設美麗遼寧具有重要借鑒意義。
一、已經開展的工作
(一)全面開展土壤污染狀況詳查工作
土壤污染狀況詳查是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基礎,目的是摸清土壤污染底數,掌握污染耕地的地塊分布及面積,從而為土壤環境管理提供決策依據,使土壤污染的風險管控和治理修復,能夠做到有的放矢,精準施策。
《土十條》下發后,我廳組織協調國土、農業等相關單位,開展我省土壤污染狀況詳查工作。
1.完成農用地土壤詳查和布點核實工作。省、市、縣三個層級共出動5000多人次,歷時3個多月,全省共布設農用地詳查點位18437個,深層土壤點位208個,農產品點位1478個。
2.完成土壤污染狀況詳查實驗室篩選工作。確認了1家質控實驗室和10家檢測實驗室,并開展了多次技術培訓。
3.印發了《遼寧省土壤污染狀況詳查實施方案》,編制了《遼寧省土壤污染狀況詳查質量控制方案》。
4.完成農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詳查1478個農產品樣品采集及初加工工作,并將全部樣品送交省樣品流轉中心。
5.建成了我省土壤環境監測網絡。共布設點位1406個,目前采樣流轉和制樣已完成。
6.啟動農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詳查土壤樣品采集工作。組織60個采樣小組,建立了3個片區的制樣中心,投入300多名技術人員和80多臺野外用車,分赴各地開展采樣工作,正式打響了農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詳查土壤樣品采集攻堅戰。
(二)建立管理體制和長效工作機制,制定土壤修復工作計劃
1.為貫徹落實國家“土十條”精神,制定了《遼寧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規定每10年對土壤環境質量狀況開展1次定期調查。
2.我省已完成土壤環境質量國控監測點位設置和土壤環境質量監測網絡建設,形成土壤環境監測能力。全省每年至少開展1次土壤環境監測技術人員培訓。土壤環境質量監測點位已覆蓋所有縣(市、區)。
3.編制了《遼寧省土壤污染治理與修復規劃》。共安排項目59個,總投資126967.13萬元。到2020年,受污染耕地實現安全利用的面積達到53萬畝;重度污染耕地種植結構調整或退耕還林還草面積達到22萬畝;受污染耕地治理與修復面積達13萬畝。為確保目標實現,受省政府委托,遼寧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協調小組與各市人民政府簽訂了土壤污染防治目標責任書。
(三)加大財政投入力度
1.支持土壤污染突出問題整治。2016年國家實施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以來,省財政廳會同省環保廳累計籌措和安排資金2.4億元,集中支持了部分地區百姓反映強烈、受到社會高度關注的沈陽祝家污泥堆存場場地環境風險管控及修復工程、營口市永遠角存量垃圾堆填場治理、葫蘆島市龍港區土壤重金屬污染防治等土壤污染治理示范項目。
2.支持能力建設和污染源普查。2016年以來,通過中央和省相關專項資金,累計安排1.2億元支持省環保部門實施全省土壤污染狀況詳查樣品制備及流轉中心建設、全省農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詳查等項目,提升了監測監管能力,為下一步摸清底數,有效開展治理奠定了基礎。
(四)推動技術研發進程
近年來,各級政府高度重視礦區農田污染問題,雖然治理難度大、成本高、周期長,但是仍然采取各種措施,積極予以治理。圍繞礦區土壤修復技術研究,省科技廳組織阜新市林業科學研究院等單位實施了礦區廢棄地多功能植被恢復及高效復墾技術研究與示范,為解決礦區廢棄地利用提供了技術支撐。
(五)開展宣傳教育活動
農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詳查期間,通過報紙、電臺等方式向公眾宣傳本次詳查的目的、詳查的工作內容,讓公眾了解環保工作的性質,做好相關配合工作,并對土壤污染引起足夠的重視。
二、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繼續做好土壤污染狀況詳查工作
按照《遼寧省土壤污染詳查實施方案》,將詳查工作細化分解,組織協調相關單位,開展全省農用地土壤樣品采集、轉運、分析、數據上報,摸清全省農用地土壤污染狀況,掌握污染耕地的分布情況,為土壤污染治理提供決策依據。
(二)做好水土保持方案審批和監督檢查工作
1.嚴格水土保持方案審批。為確保礦區周圍農田不再發生污染,有效控制和減少人為水土流失,今后,各級水行政主管部門將繼續嚴格礦山類生產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審批,對不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要求的,堅決不予審批。
2.依法嚴格履行水土保持事中事后監管責任。水土保持監督檢查是水土保持法賦予各級水行政主管部門的重要職責。各級水行政主管部門將嚴格按照《水土保持法》《遼寧省水土保持條例》等法律法規及《遼寧省水利廳水土保持事中事后監督管理辦法》開展水土保持監管工作。督促生產建設單位落實好水土流失防治責任,確保生產建設項目實施過程中嚴格按照批準的水土保持方案,落實水土流失預防和治理措施,確保水土保持設施安全運行。
(三)做好源頭防治工作,加強監督檢查
1.做好重金屬污染防治工作。一是繼續淘汰涉重金屬重點行業落后產能,依據國家制定的鉛酸蓄電池等行業落后產能淘汰標準,逐步退出落后產能。二是加快重金屬污染治理相關工作。進一步嚴格落實國家有色金屬行業準入(規范化)標準,在銅、鋁、鉛、鋅等四個行業做好企業的行業準入(規范化)管理工作。貫徹落實工信部涉重金屬重點工業行業清潔生產技術推廣工作。對部分重金屬行業開展節能專項監察。
2.指導督促全省非煤礦礦山企業加強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構建完善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機制建設,以安全風險辨識和管控為基礎,以隱患排查治理為手段,有效防范由事故引發的環境污染事件。
3.加大尾礦庫綜合治理力度,全面消除危、險、病庫,生產運行的尾礦庫全部實現達標排放。建立健全尾礦庫監控體系,三等及以上尾礦庫和位于敏感區的四等尾礦庫全部安裝在線監測系統。繼續全面整治歷史遺留尾礦庫,完善覆膜、壓土、排洪、堤壩加固等隱患治理和閉庫措施。
(四)加大科技研發力度,增強科技支撐能力
將繼續以破解制約礦區農田污染治理的關鍵技術難題為重點,組織沈陽農業大學、遼寧省農業科學研究院等相關高校、科研院所,圍繞礦區農田修復、植被營建、廢棄地復墾等開展研究與示范,增強科技支撐能力。同時,通過科技特派團派駐和農民技術員培訓工作的深入實施,引導和支持科技人員深入農業生產一線,提供專業技術服務,加快相關先進實用技術轉化應用,提高農民對于相關技術的接受、承接和轉化能力。
(五)加大財政投入力度,充分發揮市場作用
1.積極爭取中央土壤污染防治資金,大力支持重點地區礦區周圍農田土壤污染治理。指導各市把涉及礦區周邊地區農田土壤污染治理工程,作為申請國家補助資金的重點。對于建設條件具備,符合有關要求的項目,將優先上報國家申請中央預算內投資支持。
2.加強經費保障,做好全省農用地和企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詳查工作。在農用地土壤污染詳查后,利用有關成果申請專項資金,開展土壤污染治理試點工作。
3.利用好國家《關于在公共服務領域推廣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模式指導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15〕42號)等政策,研究我省激勵措施,充分發揮省政府產業(創業)投資引導基金作用,通過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模式(PPP)、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吸引社會資本加大投入,調動各方積極性,有效解決土壤污染治理項目投入問題。
(六)有序開展土壤污染治理與修復,做好技術應用試點項目
到2020年,全省完成2個農用地類、3個污染地塊類土壤污染治理與修復技術應用試點項目。試點項目的開展有利于土壤污染治理與修復經驗的總結,為土壤污染的長期治理提供人才和技術支撐。
(七)開展宣傳教育活動
土壤污染狀況詳查是全國范圍內開展的一次針對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最重要的基礎性工作,工作周期長,任務量大,涉及部門廣。詳查期間我們將通過公益廣告、宣傳掛圖、培訓活動、媒體宣傳推廣等形式向各級政府、各部門和社會公眾進行宣傳教育,引起各方對土壤污染的重視。
近年來,我省農田保護方面做了很多工作,但受客觀環境影響和經濟因素制約,針對礦區農田污染的專項治理工作還沒有形成完善的防控和治理體系。黨的十九大報告強調指出,“強化土壤污染管控和修復,加強農村面源污染防治”,“提高污染排放標準,強化排污者責任”,“構建政府為主導、企業為主體、社會組織和公眾共同參與的環境治理體系”。實施礦區周圍農田土壤治理工程也是落實十九大精神,著力解決突出環境問題,建設美麗鄉村的重要舉措。
再次感謝李展超代表對我省環保事業的關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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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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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省人大人選委、省政府辦公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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