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生態環境部《“十四五”環境影響評價與排污許可工作實施方案》《關于嚴懲弄虛作假提高環評質量的意見》和省委、省政府關于優化營商環境的部署要求,加強環評機構和環評工程師動態監管,規范環評技術服務市場秩序,持續優化生態環境領域營商環境,現將我廳在環評機構監督檢查中發現的主要問題及處理意見公開如下。
一、基本情況
經查,中工(遼寧)環境科學研究有限公司未建立全過程的質量控制制度,自2020年10月13日以來已取得環評批復的44個項目中,23個項目檔案內容不全,21個項目存在環評檔案缺失,違反了《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表)編制監督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監管辦法》)第十三條、第十五條的相關要求。同時復核發現,該公司編制的6份環評文件存在《監管辦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所列編制質量問題。以上均屬于《監管辦法》第三十二條所列失信行為。
二、查處情況
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表)編制單位和編制人員失信行為記分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記分辦法(試行)》)第七條、第十一條、第十五條和第二十條等規定,對中工(遼寧)環境科學研究有限公司(91210113MA0YCHGD8E)和編制人員姜美榮(BH032825)分別予以失信記分250分和30分處理,相關情況記入編制單位和編制人員誠信檔案。
? ? 在環評機構的日常運營中,實施覆蓋環境影響評價全過程的質量控制,建立完整規范的環評檔案是保障環評質量的重要手段和措施,對環評工作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一些環評機構忽視環評過程管理,內部管理制度不完善,質量審核體系不健全,環評工程師負責制流于形式,檔案合同管理混亂,環評文件質量得不到保障,不僅難以發揮生態環境源頭預防和促進區域環境質量改善的作用,還因環評機構和人員技術能力弱、質量控制管理不到位等問題,導致環評編制耗時過長,嚴重影響建設項目實施進程,破壞營商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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